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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我和民進黨的議員夥伴,針對「吳志揚團隊葉世文副縣長貪瀆案」提出「追真相!要負責!」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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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我和民進黨的議員夥伴,針對「吳志揚團隊葉世文副縣長貪瀆案」提出「追真相!要負責!」,縣政府應至議會進行專案報告的訴求。

我認為,一個縣政府團隊要獲得人民的信任,清廉絕對是最基本的要求。吳志揚縣長最信任、最授權的副縣長出事了,吳縣長卻只想切割責任。

其實,按照縣政府採購規範,評審最多可以到十五人,並規定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者。這一次的八德合宜住宅案評審名單,縣政府破例決定只有六位評審,四位縣府官員,一位學者,及一位營建署的組長,外部評審機制根本聊備一格,充當背書的花瓶。縣政府安排好這個評審名單,就決定了縣政府百分之百主導這次的得標廠商。吳縣長標榜的第一件地方政府自推合宜住宅案,決定召集人、決定評審名單的人,就是吳志揚縣長本人,他是遠雄之所以可得標的關鍵,如何切割責任。

所以,本標案決定評審名單過程的公文,應該要攤在陽光下,接受司法調查,吳志揚要負起所有的政治責任。

吳志揚表示,合宜住宅等案細節他不了解,所以授權葉世文全權處理。對自己重要施政不了解,那麼人民要這種縣長做什麼?這樣的說法只是切割,禁不起後續的檢驗。我們看到了五個主管下台,卻沒有看到真相。

進一步說,除非桃園縣沒有人才,縣府團隊沒有適合擔任副縣長的人選,否則為什麼要空降一個爭議頗多、屆齡退休的營建署長?許多議員提醒他,吳縣長卻大力推崇葉世文,說他是航空城的推手。如果不是來自父執輩的人脈,他會如此信任嗎?吳志揚已經當了四年的縣長,卻還走不出吳伯雄的陰影。

四年前,我發表聲明祝福當選的吳志揚,期許他好好做自己。可是四年來,接連兩個縣長出事,李朝枝買池塘換建地、違背了公職人員利益廻避原則,吳縣長卻說這樣是合法投資。葉世文隻手遮天、恣意妄為,向建商巨額賄款,吳志揚說他毫不知情。這種辯護,無法切割他的政治責任,無法取信於社會大眾,也無法向桃園縣民交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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